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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德少年评价体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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莘塍第三实验小学“明德少年”评选实施方案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道德建设,展现学生朝气蓬勃、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,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,通过典型进行宣传教育,在全校掀起以明德教育为主题的“五生德育模式”,以“生本德育”为理念,以生命德育、生活德育、生存德育和生态德育为主要内容,结合校本课程开发以及本校学生实际情况,开展“明星少年”评选活动,推动校风健康、和谐发展。

一、活动形式:

         本次活动以“好习惯、好行为存起来”为口号,以“明德少年”存折的形式,当学生获得绿星券的时候,直接在存折上记录下来,标明内容、时间、存入金额、怎么获得等。每张绿星券的面值为10元,当学生获得一张绿星券时,就在存折上记录下来。

二、“绿星券”评价

    1、“绿星券”分 “阅读券”、“竞优券”、“笃学券”、“进步券”、“文明券”、“班级券”, “笃学券”由学科教师、班主任颁发,“进步券” “阅读券”由班主任颁发, “特长券”、 “班级券”由大队部颁发。

    2、“班级券”主要奖励学生的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,以班级为单位,每周结合学校对班级习惯的考核评比,获五项全优班级全体学生每人都可获“班级券”1张,由班级“班级券”管理员到大队部领取“班级券”。

    3、“竞优券”主要奖励学生的特长获奖。凡获得校级以上特长比赛荣誉的学生,凭获奖证明到大队部领取“竞优券”。凡一月内获得多个荣誉者也只能领取“竞优券”1张,荣誉证书上标明的时间已超过一个月期限的,不再给予换“竞优券”。

    4、“笃学券”主要奖励学生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诸方面的所有努力。“笃学券”由班主任、学科教师不定期颁发,凡教师觉得应该受奖励的都可以给予奖励。每学期班主任300张“笃学券”,为该班学生使用,每月大约颁发80左右;数学、英语、语文、科学教师一学期每班50张;音乐、体育、美术教师一学期每班20张;其余科任教师一学期每班10张,班级之间平衡由教师自我调节。班主任、教师应制订各自特点的奖“笃学券”制度,如小红花、小卡片等换“笃学券”以扩大评价量,但评价内容尽量避免与特长获奖挂钩以免重复奖励优秀生。

    5、“进步券”用于进步特别大的学生,主要用于潜能生,由班主任颁发,每学期100-200张,每月颁发20-40张左右。班主任要关注“绿星券”总数过低的学生,放大这些孩子的优点,进行特别表彰。这是尊重差异原则的特别措施,班主任要用“进步券”为“绿星券”过少孩子雪中送炭。

    6、“阅读券”主要奖励孩子在校阅读情况,每个年级的语文老师自行商定后,制订阅读书目,学生根据书目进行阅读,读后写下阅读时间和阅读内容,每周学生凭阅读单到班主任那换取“阅读券”。

    7、“文明券”的发放根据学生平时能团结同学,愿意主动帮助同学,不打架、不喧哗。能按照《莘塍第三实验小学一日常规》里的礼仪常规,每周班主任根据学生的汇报进行发放。

     8、凡“绿星券”数达到10张的,可换“阳光券”,大队部将换回的各类“绿星券”进行整理之后循环使用。

  三、“阳光券”评价

    1、“阳光券”为学生的重大荣誉,凡获“绿星券”10张者,到大队部换取“阳光券”1张。

     2、换“阳光券”程序:

  (1)学生把每次得到“绿星券”的来历(谁奖、为什么奖、奖励时间等)记录在“明德少年”存折单上。

  (2)集满10张“绿星券”以后,学生拿“明德少年”存折到班主任处签字。

  (3)大队部银行处根据班主任的签字,每周安排不同年级学生兑换“阳光券”时间表,接受学生兑换券;

  (4)大队部银行处每周统计上周兑换“阳光券”学生名单,在校园橱窗处“阳光券储户名单”公示表彰。

     3、凡获三张“阳光券”者可获得“明德勋章”,“阳光券”由大队部收回循环使用。

  四、“明德勋章”评价

     1、凡获得三张“阳光券”者,可以申请“明德少年” 勋章荣誉。大队部统一制订“明德少年” 勋章。换“明德少年” 勋章时间由大队部统一安排。

     2、换“明德少年” 勋章程序

   (1)学生凭三张“阳光券”到大队部银行处换取“明德少年”勋章。

   (2)学生在“明德少年”存折上填写姓名、获奖日期,交班主任签章,作为“明德少年”获奖留念。

    3、获“明德少年”勋章的学生,由大队部在晨会公开表彰。获“明德少年”勋章的学生由大队部统一安排拍照,照片放在“明德少年”宣传栏里。

五、“明德少年”评价

         学期结束时,班主任根据各种券的数额,按班级人数的20%的比例推选出“明德少年”,此荣誉等同于“四好少年”的荣誉。

 六、相应的惩罚

         如果学生在本周内出现违规或违纪的行为,经教育没有明显改正的,科任老师可以向班主任提出建议,经班主任教育无效,可以暂扣或者停发该生的绿卡,改正后可以归还。

  七、“星券”评价体系

 1、上述“绿星券”、“阳光券”、“明德少年”勋章评价体系一到六年级都适用。

  2、银行的存折是孩子的隐私,班主任对学生获“星券”数量,不予以公开,更不能在学生之间排名。允许孩子之间的自我比较。

 3、“星券”、“明德少年”勋章只用于孩子成长的过程评价,不与学校其它荣誉评比挂钩。

 4、“绿星券”、“阳光券”、“明德少年”勋章由学生自行管理,丢失的原则上不补。确实有特殊情况,在丢失一月内,由学生填写申请书,经家长签字、班主任签字后,到大队部补领相应的“绿星券”、“阳光券”,或者补办“明德少年”勋章。一年内第二次丢失的学生,班主任不予签字不再给予补办。

 5、期末多余的“绿星券”、“阳光券”可转入下学期使用。六年级下册期末,学生手中有多余“星券”,可以作为留念品收藏,也可以交班主任回收,也可以用作对低段同学的奖励品。

  6、禁止私拿、买卖“星券”。凡出现私拿“星券”者,一经发现,归还私拿“星券”后,由班主任进行批评教育。凡出现买卖“星券”者,一经发现,由班主任没收买卖的“星券”,并进行批评教育。凡私拿、买卖情节严重者,由班主任报大队部共同决定,酌情给予没收5张以内“绿星券”的惩罚措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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