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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学科素养考试教师守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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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参加考试的教师必须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,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,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。

二、凭《准考证》进入指定试场,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。

三、素养考核各学科试卷已提供阅读材料。除书写黑色字迹的钢笔、签字笔、直尺、圆规、三角板、橡皮及干毛巾、无商标纸的饮料外,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(特别提醒:手机关闭电源),统一存放在“放包处”。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、用品等。

四、教师入场后,对号入座,将自己的《准考证》放在桌子的座位号旁以便核验。教师拿到试卷纸后,应先核对试卷是否印刷不清、缺页等。

五、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。

六、开考15分钟后不准入场,开考60分钟内不得离开考场,交卷离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,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。

七、在答卷纸规定的区域内答题,否则无效;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,不准在答题纸上做任何标记。

八、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,不准吸烟,不准喧哗,不准交头接耳、左顾右盼、打手势、做暗号,不准夹带、旁窥、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,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、答题纸,不准将试卷、答题纸、草稿纸带出考场。

九、遇答题纸、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,可举手询问;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,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。

十、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,立即停笔。整理好自己的试卷、草稿纸等,根据监考人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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